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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以小我身份信息实名注册自媒体账号,操纵公司供给的资本拍摄视频宣传公司,并在其离职后继续利用该账号,为此公司主张对该账号的利用权。对此,法院若何认定?
2月21日,彭湃消息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群众法院(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)得悉,克日,该院审理了一路账号利用权胶葛案件,终极二审认定劳动者注册、运营账号均属于职务行为,其本人与账号代价未组成不成份的人身属性关联,遂判决采纳上诉,涉案账号利用权归公司一切,且劳动者需配合公司完成账号移比武续。
员工离职后,未把网红账号归还公司
上海一中院先容,李琳是鲜果公司(假名)的企划高级主管,首要工作内容是商品宣传。
2018年3月,李琳用自己的小我信息实名注册了两个新媒体账号。一个用来公布她的私人生活视频,显现其小我形象;另一个“生鲜美味”账号,她向公司申请了资本投入。公司答应后,李琳即经过企业微信建立了工作群聊,在群聊中构造其他工作职员会商选题、策划文案、调配公司资本。
同年4月起头,“生鲜美味”账号在团队的运作下公布了一系列视频,视频内容大部分为简易的懒人生鲜食品建造教程,这些视频均在公司拍摄,其中并未出现李琳的小我形象,而由团队成员轮流戴面具出镜,视频清新的气概与健康的内容很快吸引了一批牢固“粉丝”。团队经过在账号中视频定位、留言批评等方式,向公司官方账号导流,以宣传公司产物。
一年多后,李琳与公司消除了劳动关系,公司要求李琳完成“生鲜美味”账号运营的交接。李琳虽在离职后的交际媒体中暗示将把该账号归还给公司,但并未现实实行,而是改了账号称号,还在账号中公布了其他范例的视频。落空了团队运营的账号,“粉丝”量、视频传布、点赞率都大幅下降,账号的代价遭到了贬损。鲜果公司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确认该账号的利用权属于公司。
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以为,涉案账号拍摄视频的创意是鲜果公司员工配合构想,拍摄视频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供给,拍摄的内容大部分是生鲜美食建造,与公司主营营业相关。涉案账号虽然以李琳小我名义注册,但停止李琳离职前,所创作的视频内容并非李琳小我单首创作。公司对账号也完全知情,还将账号归入公司视觉媒体部分治理。综合该账号的建立、视频内容、投入资本和治理等身分,认定该账号应为公司员工配合缔造的劳动功效。故判决该账号利用权归鲜果公司。
李琳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上海一中院。
李琳上诉称,涉案账号以小我身份信息实名注册,由自己把握密码现实控制,账号运营由其自立决议,并非是工作劳动功效,公司对账号主张权利没有法令根据。
争议焦点
上海一中院以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。
其一,李琳注册账号能否为职务行为?
法院以为,涉案账号公布的视频内容为生鲜食品的建造,与鲜果公司的商品经营相关。李琳经过企业微信对账号的运营停止了主导,也获得了其他员工的配合。是以,公司虽未事前拜托李琳注册账号,但李琳的目标是创新拓展本职工作,将账号用于公司商品宣传,其在注册后也获得了公司内部的答应追认。是以,李琳注册涉案账号属于获得公司追认的职务行为。且从李琳注册的两个账号公布的内容来看,从注册之初就显现出明显的不同,清楚反应出了涉案账号与其私人生活账号的分歧定位与计划。
其二,账号代价能否因完成工作使命构成?
法院暗示,涉案账号的“粉丝”量是在视频公布进程中慢慢增加的。该账号公布的视频均由公司团队职员合作完成,公布内容需经过个人味商,并非由李琳小我决议,也不是为了李琳的小我好处。该账号代价与其公布的视频构成了密不成份的整体,账号的代价来历于劳动者在工作中个人缔造出来的功效。
其三,李琳人身属性能否与账号不成份?
法院暗示,涉案账号利用了李琳的小我信息停止实名注册,但现实持久由公司运营治理。账号的代价来自于生鲜美食视频,而该部份内容中从未间接展现李琳本人形象,用户也没法从视频内容中建立对李琳小我的关注。账号在离开公司团队运营后,“粉丝”量、视频传布、点赞率大幅下降,形成了代价的严重贬损。可见,账号代价的发生依靠于公司的团队建造。是以,账号代价与李琳之间并没有组成不成份的人身属性关联,可以认定账号利用权归属于实在的代价缔造主体,即鲜果公司。同时,为方便后续履行、避免衍生胶葛,李琳应实时断根账号内的小我信息,为账号利用权顺遂移交缔造条件。
二审中,双方分歧确认,如法院认定账号利用权归公司,请求对于注册更名事件一并处置,以避免后续胶葛。
上海一中院遂采纳上诉,判决涉案账号利用权归公司一切,且李琳需配合公司将涉案账号的注册主体信息变更至公司名下。
(以上人名、公司名均为假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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