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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张筱涵/综合报道
前韩团NCT成员文泰一因涉嫌「出格准强奸罪」被判刑入狱后,仍不服二审成果,正式向大法院(最高法院)提出上诉。这起案件震动韩国文娱圈,也再度激发公共对偶像犯罪与艺人性德义务的关注。
文泰一又上诉。(图/翻摄自文泰一Instagram、YT)
按照韩媒报道,首尔高档法院第11-3刑事部于本月17日针对泰一与别的两名共犯的二审判决中,采纳检方与被告双方上诉,保持一审原判,三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此外,法院也号令三人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,并在5年间不得处置与儿童、青少年相关的职业。
虽然判决成果保持原审,泰一仍于24日透过律师向法院提交上诉状,其他两名共犯也已先一步提起上诉。据悉,二审宣判当天,他身穿囚服出庭,全程神气阴森、垂头不语。
法院在判决来由中指出,被告方主张「已向观察机关自首,应获减刑」,但法官采纳该说法,暗示:「泰一在住处被搜寻前,曾供称自己并未意想到犯罪行为的发生,而另一位共犯在被问及『若非案情曝光,能否仍会自首』时,也回答『不会』。是以不具有自首减刑条件。」法院夸大,原审的量刑合适法令标准,且二审并未新增可影响刑期的新材料,「即使考量被告提交的检讨书与熟人陈情书,也没法以为原审刑度太重或太轻」。
法官同时暗示,斟酌到被告均为初犯,且与被害人告竣息争、被害人表白不愿追诉,已将此列入量刑考量,但仍指出:「被害人体内检出三名男性DNA,与泰一等三人分歧,足以证实犯罪究竟,此外,被害人蒙受严重性羞辱与精神创伤,今朝仍延续接管治疗,这些身分都必须反应在刑期中。」
究竟上,泰一在宣判前曾于13日提交7页检讨书,希望争取减刑,但终极未被采用。检方早于9月的了案公审中就指出,本案「罪质卑劣、情节严重」,要求法院改判每名被告 7年徒刑。而泰一方面则以「被害人已接管道歉」为由请求从轻,并在终极陈说中说:「我认可一切罪行,深入检讨。被害人遭到的危险没法用任何方式完全填补,我至心道歉。」
按照判决书内容,泰一与共犯两人于2024年6月在酒后性侵一位中国籍女性,以后遭起诉并于7月一审中被判刑3年6个月,当庭收押。
泰一于2016年以NCT成员出道,原属SM文娱旗下艺人,但在案件曝光后遭团队除名、合约消除。他被揭发在被备案后仍隐瞒犯罪究竟,照旧活动与粉丝互动,包括于客岁6月14日开直播,甚至同年8月还现身NCT 127八周年粉丝碰头会,激发外界激烈训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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