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10-23 00:34

殡仪馆燃油商行贿火化师12万获刑:“怕被刁难”算不算不正当利益?

6年间,12万余元的微信转账、银行汇款记录,揭开了云南楚雄市殡仪馆一场隐秘的权钱交易。
供应商朱某为让火化师徐某在燃油验收、监督环节“行方便”,持续用金钱铺路;徐某则利用职权“照单全收”。这场看似“日常打点”的交易,最终以朱某获刑10个月、罚金10万元收场。而“我只是不想被刁难”的辩解,没能成为脱罪的理由。
朱某的身份很明确——楚雄市殡仪馆火化炉燃油供应商。2016年8月,他与殡仪馆签订供应协议,负责提供火化炉所需燃油。但从合作初期,他就盯上了负责燃油质量验收、计量的火化师徐某。
“怕燃油验收通不过,怕计量时被挑刺。”朱某在供述中坦言,为求“顺利合作”,他开始用微信、银行转账向徐某输送利益。6年间,12.19万元的转账记录,成了这场交易的“凭证”。
这些钱流向了哪里?判决书显示,徐某作为火化师,手中握着燃油质量检验、数量核对的关键权力。朱某的“打点”,直接指向让徐某在验收时放宽标准、计量时少挑问题,甚至“别找麻烦”。
庭审中,朱某的辩护人提出:“转账是为避免被刁难,并非谋取不正当利益。”这一辩解,成为案件争议焦点。
但法院查明的事实更直白:徐某的职权直接影响燃油供应的验收结果——若朱某不“打点”,燃油可能因“质量不达标”被拒收,或因“计量误差”被克扣量。这种“避免麻烦”的需求,本质上是通过行贿换取竞争优势,破坏了公平的供应秩序。
“是否‘不正当’,要看是否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行业规范。”主审法官解释,朱某通过行贿让徐某放弃监管职责,本质是为自己在合同中获取便利,属于“谋取不正当利益”。
这场交易的另一方徐某,早在2025年3月已被楚雄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。4月,朱某因涉嫌行贿被网上追逃,最终落网。
法院审理认为,朱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国家工作人员徐某行贿12.19万元,已构成行贿罪。结合其认罪认罚态度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来源:红星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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