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药性侵藏四年!南加大中博翁某喆拒认罪,法官驳回保释引起热议
在南加州大学洒满阳光的校园里,30 岁的中国博士生翁某喆的名字,最近突然从实验室的论文署名栏,跳到了洛杉矶地方法院的起诉书上。这位拿着学生签证的高材生,被指控用麻醉药物对多名女性实施性侵,时间跨度足足四年。被捕、提审、拒绝认罪、八项重罪指控,这一连串反转剧情,简直比美剧里的法庭戏还抓马。
案件刚曝光,细节就足够让人脊背发凉,而藏在背后的问题,远不止 “一个人犯了错” 那么简单。
高材生的 “双面人生”2024 年 8 月 28 日,洛杉矶警方敲开了翁某喆的房门,这位 1995 年出生的中国留学生当场被捕。
在外人眼里,他是每天背着电脑包穿梭在图书馆和实验室的博士生,论文发了一篇又一篇,妥妥的 “学术精英” 模样。
可警方调查揭开的真相却截然相反:从 2020 年下半年开始,他就涉嫌用氟硝西泮这类强效药物,对女性实施性侵,整整四年都没被发现。
检方递交给法庭的指控清单写得明明白白:八项重罪,包括强奸醉酒者、使用管制药物实施性侵、强迫鸡奸等,目前已经确认的受害者就有 3 人。
更让人揪心的是,洛杉矶警察局负责性侵案件的侦探在记者会上直言,这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,随着调查深入,受害者人数说不定还会增加。
9 月 2 日的首次庭审上,翁某喆一口咬定自己无罪,当庭拒绝认罪。但法官连保释的机会都没给,理由很直接:这人作案次数多、手法专业、计划性强,放出去指不定还会害更多人,社会风险实在太大。
检方更是放出话来,要是八项罪名全部成立,他最少得坐 25 年牢,最多可能把牢底坐穿,外加 56 年州立监狱刑期,这辈子都得挂着 “性犯罪者” 的标签,等于彻底被社会除名了。
一个拿着留学签证的博士生,怎么就能在校园周边潜伏四年作案?这事儿想想就后背发凉。不是所有恶行都发生在暗巷里,有些人就披着学术的外衣,在阳光底下干着龌龊事。
警方搜查到的证据显示,翁某喆用的不是街头小混混的 “迷药”,而是氟硝西泮 —— 这种药还有个更出名的名字,“蓝精灵”,在中美两国都属于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,正常渠道根本买不到。
曾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检察官解释,这种药起效特别快,受害者服用后十几分钟就会意识模糊,醒来后还会出现记忆断片,连自己经历了什么都记不清。
这也是翁某喆能藏这么久的关键:受害者取证难,他又懂得清理痕迹,若不是有受害者侥幸保留了部分物证并及时报警,这事儿可能还捂在鼓里。
更让人不安的是,这些罪行居然大多发生在图书馆研讨室、实验室休息室这些本该让人安心的地方,谁能想到 “安全区” 里藏着这样的危险。
留学生身份背后:文化与法律的碰撞这可不是美国第一次发生中国留学生涉重刑案,但这次舆论反应特别强烈。毕竟偷东西、酒驾是 “犯错”,可长期用药物系统性侵害女性,性质完全不一样。
“中国人”“名校博士”“高学历” 这些标签,在这起案件里反倒成了放大镜,把公众对留学生群体的期待和担忧都照得清清楚楚。
案件曝光第二天,洛杉矶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就罕见地发了中英文双语通报。这哪儿是 “贴心”,分明是算准了这事儿会在华人圈炸锅,甚至传到中国国内。
用中文发通报,既是给华人社区一个明确说法,也是在释放信号:这案子捂不住,也不会捂,必须公开审理到底。
在美国社会,性侵本身就是碰不得的 “高压线”,下药性侵更是被视作 “最卑劣的犯罪”。
2015 年好莱坞大佬科斯比因下药性侵被判入狱后,美国掀起了反性侵的 “#MeToo” 运动,从影视圈到政界,类似案件一曝光就会引发全民讨论。
翁某喆撞上这个风口,除了法律制裁,还得扛住公众的怒火、媒体的追访和社区的排斥,这些压力一点都不比坐牢轻。
中国留学生这个身份,在这里变得格外复杂。一方面,美国高校早就离不开中国学生了,尤其是理工科,实验室的数据分析、论文的文献整理,好多活儿都靠他们顶起来,说是 “学术劳动力” 都不为过。
可另一方面,一旦出了恶性事件,整个群体都可能被贴上标签。就像这次,网上已经开始冒 “中国学生是不是都这样” 的恶意提问,搞得好多品学兼优的留学生只能叹气。
这背后其实是文化和制度的碰撞,在不少中国家庭眼里,能送孩子出国读博士,那是 “光宗耀祖” 的大事,是阶层跃迁的象征。
可要是这孩子在国外犯了重罪,那点骄傲瞬间就碎成了一地尴尬,甚至会变成整个家族的耻辱。有在美华人律师就说,他接触过类似案件的家庭,父母要么连夜飞过来哭着求原谅,要么直接断绝关系,那种崩溃劲儿真让人难受。
更现实的是中美司法体系的差异,美国法院判案讲究证据,但更看重 “公众安全感”。只要检方证明嫌疑人有潜在危险,哪怕还没定罪,保释也会被直接驳回。
翁某喆的律师一开始还想争取保释,结果法官看了作案时间线和药物证据,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—— 这种有预谋的惯犯,谁也不敢保证放出去不会再作案。
聪明反被聪明误:社会对 “精英犯罪” 零容忍这案子最让人在意的一点是,翁某喆是个博士生,按理说脑子比普通人灵光,懂化学、懂药理,还知道怎么规避侦查。
这种 “聪明型犯罪”,放在以前说不定还有人惋惜 “可惜了这块料”,但现在公众的态度特别明确:越聪明,越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,知法犯法更可恨。
有性侵案件专家分析,下药性侵是预谋性最强的犯罪类型之一。
从找渠道买管制药物,到选在熟人聚会时下手,再到事后清理痕迹,每一步都透着算计,跟 “酒后失态”“情绪失控” 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翁某喆能精准控制药物剂量,还知道挑记忆断片的受害者,显然是做足了功课,这反而让他的行为更让人不齿。
美国对这种犯罪早就下了狠手,2000 年代中期通过的《反药物辅助性侵法案》明确规定,只要在性侵过程中使用管制精神药品,一律按重罪处理,量刑比普通性侵重三成以上。
检方这次直接提八项重罪指控,就是冲着 “情节特别恶劣” 去的,想让法律给个最重的说法。
在社交媒体上,网友的态度更直接。以前还能看到 “他成绩好”“家里不容易” 之类的辩解,这次评论区清一色都是 “博士学位救不了坏心眼”“留学生身份不是遮羞布”。
有网友说得特别实在:“学校教他做实验,没教他做人?高学历要是只用来害人,还不如不学。”
这背后其实是社会对 “权力不对等” 的警惕越来越高。在校园里,博士生比本科生年长,手里可能还有课题资源,说话自然更有分量。
要是把这种优势用来控制别人、实施侵害,那就不是 “关系问题”,而是赤裸裸的犯罪。就像有受害者在法庭陈述时说的:“我以为他是学长,能帮我改论文,没想到他打的是这个主意。” 这种利用信任的伤害,比单纯的暴力更伤人。
如今翁某喆还在看守所里等着后续庭审,他拒绝认罪的态度,意味着这案子还得拖上一阵子,说不定还会爆出更多细节。但不管结果如何,这起案件已经给所有人敲了警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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